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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路南区专项选聘教师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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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7 18: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唐山市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唐教人[2022]10号)文件精神,拟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及“985”大学选聘30名教师,现将本次选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985”高校,经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3届及以前年度的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共30名,其中中学教师19名: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政治教师2名、历史教师3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生物教师2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1名;小学教师10名:班主任1名、语文教师5名、道德与法治教师2名、计算机教师1名、心理教师1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2年度专项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一)。学科岗位之间可根据报名情况、考试结果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计算机、班主任、道德与法治、心理进行学科顺序适当调剂。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15日-2004年9月15日之间出生)。

   7.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8.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2年度专项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一)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方法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签订意向书及就业协议、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2年9月15日在北京师范大学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http://career.bnu.edu.cn、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https://career.ecnu.edu.cn、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ccnu.91wllm.com、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http://career.nenu.edu.cn/home、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http://job.snnu.edu.cn、西南大学AI智能云就业服务平台:http://bkjyw.swu.edu.cn等相关高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2022年9月15日上午8:00至10月15日下午18:00,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遵循本公告四(一)中的相关规定)、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人员同时须提交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学位证)、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等、附件二:《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2年度专项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表上需上传正规电子照片)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的压缩包投递至电子邮箱:renshike9999@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张某岗位XXX学校语文 13X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

   视网上报名情况及疫情防控要求赴部分院校宣讲、面试并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同时提交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三)资格审核

   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面试

   受新冠疫情影响,面试采取线上或线下的组织形式进行。①线上面试:利用互联网线上新模式,进行线上对接,线上应用软件另行通知。②线下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及疫情防控要求选定适当院校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五)签订意向书及就业协议

   面试合格人员,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证明,并与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签订《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2年度专项选聘教师应聘意向书》,2023届毕业生还应签署《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

   签约的拟聘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相关考核工作。审核拟聘人员档案,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未按时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或审档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聘用

   1.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后,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职前培训

   根据《唐山市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做好已办理聘用手续的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加强任职前培训。对签约的2023届毕业生,在学生毕业前,委托所在大学按照签约岗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

   七、人才引进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相关规定的,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八、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教育部门:于老师 0315-2323560

   人社部门:韩老师 0315-2862026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附件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2年度专项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2年度专项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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