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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内设机构副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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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3 19: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名内设机构副职领导(六级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健康宣传领域的技术指导,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承担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健康宣传以及人口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及信息管理、媒体联系、业务培训等有关技术和服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条件及要求。

(二)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丰富的卫生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独立管理部门或单位的经验者优先。

3.现职副处级(六级职员)干部,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一定专业学术水平的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5.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无违法违纪等行为,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及相关事项中无作弊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要求。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应聘人员的任职、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24:00。

三、招聘岗位

岗位

专业

学历

学位

人数

岗位职责

科教与

国际合作处

副处长

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类

(1004)、

医学(10)

本科

及以上

1

1.协助处长履行本部门各项职责。

2.负责中心科研、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

3.负责外来进修、国际交流、科技档案等管理工作。

4.承担世界卫生组织健康促进合作中心办公室工作。

5.负责科教处内部重大工作任务跟踪、督办、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熟悉卫生健康科研教学有关法律政策、文件精神与具体要求。

有科研教学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健康促进部

副主任

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类

(1004)、

医学(10)

本科

及以上

1

1.协助处长履行本部门各项职责。

2.协助开展中心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工作。

3.负责策划、组织和实施相关健康促进活动,草拟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熟悉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政策、文件精神与具体要求。

有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所学学科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学科专业目

录中的考生,可通过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2.岗位要求专业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的对应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10月8日。

2.报名方法:请填写《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社会公开招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renshichucche@163.com。注意:请将登记表文件名修改为“姓名+岗位+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会电话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未入围笔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方可进行笔试,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正常开展招聘,或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由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具体事宜由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2.体检。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选进行体检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

3.按要求进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

4.按要求公示相关材料。

5.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核查个人事项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经研究,可视情况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

6.因疫情防控要求,体检、考察等程序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先后顺序。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及核查个人事项结果,由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网站、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表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报名的,不再受理。

3.联系电话:010-64263038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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