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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州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协管员招聘公告(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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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9 18: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检协管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边检协管员,主要职责为协助边检机关从事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招聘人数:计划招聘3名,男性。

二、边检协管员工作时间、地点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6天,轮休1天。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节假日根据排班正常上班或轮休(按执勤队执勤实际及当地疫情防控政策适当调整上班及调休时间)。

工作地点:按工作需要分配至麻栗坡天保口岸(通道)。

三、边检协管员工资待遇

(一)在工作地点提供集体宿舍住宿;

(二)上班期间提供伙食保障(一日三餐);

(三)按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同时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四)工资:按月发放,3400元/月(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后,到手工资约30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对被录用人员任职情况进行考察(是否胜任本职工作,思想觉悟、遵章守纪情况等),考察合格补发前期扣发的20%,考察不合格做辞退处理。

四、边检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边检民警担负营门和口岸(通道)夜间岗哨任务;

(二)协助边检民警担负口岸限定区域监护任务,维护口岸限定区域秩序,对通道及两侧限定区域进行警戒巡查,防止人员、交通工具非法出入境;

(三)协助边检民警做好相关勤务工作,及时报告口岸限定区域内的监护情况;

(四)协助边检民警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配合制止发生在口岸限定区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保护执勤设施设备安全、完整,负责执勤现场设施设备管理和日常维护;

(六)接受口岸出入境旅客的咨询、求助,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七)按时上下勤并做好勤务交接工作;

(八)协助边检民警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出入口岸限定区域的法治意识;

(九)协助边检民警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其他应当协助边检民警完成的工作。

五、边检协管员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爱人、父母、子女为中国国籍,且不存在长期定居在境外的情况;

3.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形象良好,五官端正,举止仪态大方得体,无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5.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说服能力和执行能力,特殊情况下经边检机关同意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6.符合边检执勤、工作和训练的基本要求,身高在1.62米以上;

7.自愿从事边检协管员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同等条件下,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含警务辅助人员)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和孩子;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自带证明材料);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或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制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受过行政、党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规定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正在被其他企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

9.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10.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止,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

主要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就近到各报名点进行报名,到报名点填写《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协管员招聘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退伍军人同时携带退役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现场报名的,可与相关报名地点人员联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电子版报名材料统一发送邮箱:458227389@qq.com)先发送《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协管员招聘报名表》和相关证件照片,后续再完善纸质版报名材料。应聘者必须对以上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地点

(1)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

地址:文山市东文路2号。联系人:陆警官19188267107

(2)麻栗坡县天保口岸

联系人:郭警官15887802067

(二)资格审查

统一收集汇总报名材料,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招聘工作组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选取进入面试。

(三)面试

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个人情况、报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治审查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具体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面试、政审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招聘结束并被录用的人员后期统一报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岗前培训

组织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到工作地点开展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

(七)公示

岗前培训的同时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培训合格及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报名招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是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不一致而造成招聘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纪委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法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

(监督电话:08762688999)

本公告由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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