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市组《关于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株组〔2022〕4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村(社区)“两委”队伍建设,激励基层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结合各镇(街道)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辖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及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愿意在荷塘区服务3年;
(七)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近5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六)曾参与拉票贿选等非法组织活动或存在跑官要官行为的人员;
(七)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人员;
(八)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使用的人员;
(九)因个人经济问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十)无正当理由且本人坚决要求中途退役的和服役期间被记大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
(十一)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5个,其中,面向本区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面向本区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现任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及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荷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政府二号楼九楼会议室(地址:荷塘区新华东路1468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代报名。
4.相关要求
①本次招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指连续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满5年的现任荷塘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是指在村(社区)工作累计满5年的现任荷塘区村(社区)“两委”成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在村(社区)工作累计满5年且纳入荷塘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体系管理的人员;大学生村官是指在荷塘区任大学生村官满6年的现任荷塘区村(社区)干部。任职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②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所有报名资料,需由本人现场递交。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③报名时,需如实填写《荷塘区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年龄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上记载年龄为准;
④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⑤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附件3),以及当选任命文件红头文复印件;
⑥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并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共同参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发放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为一套试题,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总时长为120分钟,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②面试:根据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照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所有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在应聘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长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四舍五入处理前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和所在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主管部门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八)聘用
1.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试用期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为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岗位的,本届内原则上应继续在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大学生村官经区委编委会议研究确定,一般安排到所在乡镇(街道)工作,所在乡镇(街道)人选较多、没有空缺编制的,由区委统筹安排至其他乡镇(街道);
3.所有聘用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荷塘区的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荷塘区工作。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应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现场防疫工作管理,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持有健康、行程双绿码且现场体温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参加报名和考试;
(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六、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荷塘区委组织部:0731-28428276(政策咨询)
荷塘区人社局:0731-28428415(政策咨询)
荷塘区纪委监委:0731-28428361(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荷塘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组织部
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