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有引才需求的企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2022年秋季人才引进线上招聘活动。本次线上招聘活动,我校共招聘12人,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校应、历届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志愿在新疆工作,思想上进、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2.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技能等级等证书;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招聘岗位10个,招聘人数12人(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中国新疆人才网设立“2022年秋季自治区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线上招聘活动专区”,搭建人才引进线上招聘服务平台,统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我院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工作,采取线上面谈、试讲等方式进行考核。
(二)招聘程序。原则上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1.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13日9:00时开始至10月21日19:00时止。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xjqgrsc@126.com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张三+公共基础部专任教师+181XXXXXXXX)的形式命名,未按照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报名材料的人员不予受理。
需上传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籍验证报告(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
(3)已经毕业的考生,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
(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pdf格式)(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个人简历,主要体现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实习经历,获奖情况等,具体格式不做要求。
(7)所取得的资格证、荣誉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可自行选择是否上传,招聘单位不做要求)。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13日至10月24日。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xjqg.edu.cn)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经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且期满无异议的,可进入到考核环节。
3.考核。考核采取线上面谈、试讲的方式进行。
面谈。报名成功的考生,学院将组织线上面谈,主要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心理素质情况、科研成果等,面谈时间10-15分钟,面谈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发布确定入闱试讲环节人员公告。
试讲。入闱试讲环节的考生,学院将组织线上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试讲结果以量化分值的形式向考生公布,择优聘用。按招聘岗位及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进行考核的,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试讲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具体面谈及试讲安排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4.体检。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选择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学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因体检、公示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考核量化分值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6.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如应届毕业生因未取得毕业证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可待取得毕业证书后进行公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2.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6861135。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xjqg.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没有电话和短信告知义务,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没有任何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考生切实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