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教学工作管理人员2名
岗位二:专业实践指导教师3名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德才兼备,技能娴熟;
(三)综合评估,择优录用。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高校教学、管理工作;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
4.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熟悉Windows Office等办公软件;
5.须在2022年10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健康状况;
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
(二)岗位条件
岗位一(教学工作管理人员):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学院相关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秘书学、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物流管理、资产评估),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4.应聘者以最高学历专业为准。
岗位二(专业实践指导教师):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电子商务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秘书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4.应聘者以最高学历专业为准;
5.需承担一定的教学管理工作;
6.同等条件下,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实践管理经验的人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有意应聘者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将《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户籍证明)扫描件以及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其它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hzyxy_zhbgs@ynufe.edu.cn,文件名命名为:姓名+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2:00。
咨询电话:0871-68616933
联系人:钮老师、常老师
(二)资格审核
1.网上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时以邮件形式提交以下材料(PDF格式)进行网络资格审核:
1)《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户籍证明)扫描件;
3)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
4)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应聘者需提供职称证扫描件,具有实践管理经验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扫描件(包含岗位、工作年限、收入、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
5)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现场复审
应聘人员复审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1)《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
3)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
4)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应聘者需提供职称证原件,具有实践管理经验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包含岗位、工作年限、收入、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
5)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复审结束后进行初试。
(三)初试(笔试)
应聘人员进行初试(笔试,闭卷考试)。初试具体安排待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在云南财经大学官网上另行通知。
(四)复试(面试)
1.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以及直接进入复试人员确定复试人选,组织复试(面试)。复试名单在云南财经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2.若有应聘者因个人原因放弃复试,则顺位递补其他后续复试人员参加,递补名单不再进行公示。
(五)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云南财经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行试用期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不合格者、自动放弃者依次递补。在职人员如原单位不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信息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终止人事关系。
五、福利待遇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云南财经大学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社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六、防疫要求
疫情期间,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云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院有权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13987135682
监督邮箱:306280581@qq.com
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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