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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大余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招聘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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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1 18: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应急能力建设,充实我县应急救援力量。更好地保障大余社会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的实际,拟招聘14名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招聘人数:14名(其中,森林消防扑火队员12名,办公室文员2名)。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森林消防扑火队员为男性,办公室文员限女性,城镇和农村户籍不限。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森林消防扑火队员(12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森林消防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4.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25日以后,2004年10月25日以前出生)。身高1.6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裸眼视力不低于4.5。

5.退役军人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考试资格:

1.有严重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参与法轮功邪教非法活动的;

2.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和行政处罚的;

3.不适合从事森林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办公室文员(2名):大专以上学历,限女性,年龄36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身高1.55米以上。有较强公文写作功底并熟练操作办公系统。

  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体检、体能与实操测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dy.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内)。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到县招聘办领取《报名表》(或网上自行下载),一式两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县招聘办。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已婚人员提供属地计划生育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方式

请报名者携带有关资料直接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设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二楼),联系人:骆晗,联系电话:17770140857(手机)。

3、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考核

考核时间:待定,地点: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一楼会议室。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四)体能与实操测试由县招聘办根据天气情况具体再另行通知并负责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内容:

1.森林消防扑火队员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步、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各单项分值为20分,总分为100分。由招聘办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测试分组,按体测所得分数,60分为及格,低于60分者予以淘汰,如及格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按得分高低,取前14名进入下一环节。

2.办公室文员实操项目为基本公文协作与办公系统运用,根据面试成绩前5名进行测试,取前3名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面试、体测实操通过人员由县招聘办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选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聘用

对于森林消防扑火队员、文员拟聘用人选,体检合格,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选在公示阶段查处不合格,或自动退出,则按体能测试成绩排名进位列为拟聘用人选。

  聘后待遇与管理

(一)对聘用人员,由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试用期2个月、第一期合同期为3年、第二期合同期为5年、第三期合同期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用工合同,报县应急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年限。

(二)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三)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报到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逾期不报到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聘用后由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聘用期内脱岗连续超过15天一年累计超30天的,报县应急管理局研究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工资待遇3000元/月,另一线扑火队员享受800元/月的高危职业补助和300元/月的训练补助;聘用人员统一办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五险,统一缴纳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除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五)为稳定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立激励机制,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直接续聘。

未尽事宜,由县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17770140857(骆)、19917991798(赵)。

本方案由县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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