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为我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体能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岗位性质及人数
岗位性质为勤务辅警岗位,主要用于留置看护任务工作。
计划招聘人数50名,均为男性。具体要求及计划详见《2022年虎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人员身份为勤务辅警,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岗位职责。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1日至2004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含当日,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精神类疾病;
7.虎林市行政区域内户籍(户籍变更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日,含当日);
8.报考02岗位辅警要求为退役军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为辅警: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获得相应机关确认的);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反治安管理而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或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出台后,已被招聘为辅警又离职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10月26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30 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人才服务股(人社局四楼)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亲自到场。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户口薄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可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询并打印;
8.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由市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安基本理论知识、政治理论知识和综合知识。笔试结束后,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与地点以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示。
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能测评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02岗位未招满计划人数,则从01岗位未进入体能测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告中“四、招聘条件(二)”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若条件一样,按笔试科目成绩排序的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若笔试科目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科目公安基本理论知识成绩排序的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由虎林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具体测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未携带有效证件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执行,由虎林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缴纳。
政审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由虎林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是否递补人选,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公安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分配到该民警工作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岗前培训合格的,由公安机关直接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十、待遇
被聘用为辅警的,拟聘用人员月应发工资待遇23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列入市财政预算。
考试咨询电话 : 0467-5891211 0467-5888156
十一、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预计笔试将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各位考生报名成功后原则上不要离开虎林。
(三)考前请考生自验行程码和健康码,考试当天行程码和健康码为黄色、红色等显示异常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疫情防控贯穿考试全程,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拟从鸡西市域外抵返虎林人员必须在抵虎林前2日通过手机填报“鸡西市疫情防控报备系统”主动进行报备,每日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考试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工作,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考前7天内有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新发确诊病例尚未调整风险等级的涉疫县(市、区、旗)旅居史,或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异常症状者,以及尚处在治疗、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入境人员等不得参加考试(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及未调整风险等级的涉疫县(市、区、旗)人员旅居史的抵返虎林考生,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且两次检测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凭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防范措施的,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虎林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早做规划,妥善安排好考前行程,如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各项环节,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虎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调整考试相关安排,会及时发布公告。外地考生可电话咨询虎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防疫政策,电话:0467-5896810。
附件1虎林市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