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引进优秀教学教研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乌党办发2022〔1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人才鄂尔多斯”战略,进一步提升乌审旗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优秀教学教研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数量及要求
优秀毕业生20名: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42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须为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的研究生;往届毕业生为2021年和2022年毕业学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对口或相近。
优秀教师5名:工作单位在鄂尔多斯市外,原则上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获得省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优秀教研员5名:工作单位在鄂尔多斯市外,原则上年龄40周岁以下,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3年以上教研工作经验,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获得省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作为骨干成员主持参加过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已结题,在社科类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相关教育类论文。
引进单位及学科:本次引进的人才主要服务于旗人民政府所在地嘎鲁图镇以及图克等工业大镇所在地的各中小学,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具体数量以各学校实际需求确定。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1.住房或安家补贴。引进的优秀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分2年给予安家费补贴20万元(税前)。对于暂无住房的人才提供周转宿舍或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共补贴2年。
2.引进的优秀人才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还可享受职称评定优先服务、子女入学优先服务、绩效工资待遇、户籍办理服务、健康医疗服务、文化旅游服务、交通出行服务等待遇。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教学教研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立德树人基本理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能力等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乌审旗教体系统正式聘用人员;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一阶段2022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第二阶段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6月30日。
2.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wsjyjrmg@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
3.报名人员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招考期间要保持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如引进人才工作小组可到院校进行招聘,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予以审核。
(二)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时间。面试由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线上面试和线下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约。
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现场签约。
(四)办理聘用手续。
对签约的引进人才报到后由旗教体局会同人社局、编办工作人员进行档案审核、体检、岗前培训,全部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签订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聘用合同政策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所签合同聘期不得低于十年(含试用期)。
本公告由乌审旗引进优秀教学教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我们将在公告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告知,请予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
0477-7586979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8:30—12:00,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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