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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编教师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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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2 18: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教师12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和考试形式见附件1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年龄计算截止至2022年10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的,以个人档案为准,以此类推。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1月16日12: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结合当前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不接受电话、信函、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61.180.4.172:50740/)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时应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系统报名填报要求:

(1)提交《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教师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期电子免冠照片)(附件2);

(2)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的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非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更新时间须在2022年6月1日后);

(3)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本人护照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通过报名系统“我要查询”入口查询审核状态。因缺少相关材料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将在系统内回复考生,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携带线上报名的材料的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西附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核验通过后,进入报名系统“我要查询”入口,点击报名信息栏跳转至报名信息详情页,下拉至页面最后点击“准考证”打印。开考前两日(11月18日起)可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考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拟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2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内容和专业内容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应试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面试时间10分钟。

3.拟录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成绩必须为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人员。

三、体检、公示、报到

学校统一组织拟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学校对拟录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然后进行为期5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其试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试用、录用和待遇

招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时间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录用人员(含试用期)的待遇按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学校按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我校将另行发布公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796-8263093 /0796-8263313。

监督电话: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或纪检组),0796-8286112或8225216。监督电话:0796-8263542。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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