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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多伦县乌兰牧骑公开招聘18名事业编制演职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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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 18: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乌兰牧骑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和盟委编委会下达的公开招聘用编计划有关规定,多伦县乌兰牧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为保障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多伦县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五官端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身高条件:舞蹈演员岗位要求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及以上;器乐演员岗位要求净身高160cm及以上;声乐演员岗位、舞蹈编导岗位不限身高条件;

7.年龄条件:舞蹈演员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6日(不含)至2004年12月6日(含)期间出生人员);声乐演员岗位、器乐演员岗位、舞蹈编导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6日(不含)至2004年12月6日(含)期间出生人员);

8.学历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9.舞蹈编导岗位要求在乌兰牧骑(或同类单位)有3年及以上艺术创作和表演艺术工作经验;

10.所有岗位除主业外,必须掌握其他艺术门类技能1项(声乐、器乐、舞蹈、曲艺等),达到“一专多能”。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3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如不能到达现场,也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人员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现场报名:多伦县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多伦县东二环税务综合办公楼一楼西侧大厅)。报名时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出示当日“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4.网上报名:须将下列“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姓名+手机号码+应聘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448331705@qq.com)。

5.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如下: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彩照4张;

(2)《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3)《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有学位证的,同时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报考舞蹈编导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在乌兰牧骑(或同类单位)有3年及以上艺术创作和表演艺术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一份;

(8)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文艺比赛奖项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填写学习经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服役经历等)。

7.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8.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资格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须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1.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一专多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满分70分;“一专多能”测试满分30分。

2.《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

(1)专业技能测试。

①舞蹈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基本功20分(限时2分钟以内);舞蹈作品30分(限时5分钟以内);即兴表演满分20分(限时2分钟以内)。

②声乐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视唱、练耳10分(简谱视唱,限时2分钟以内);演唱一首作品60分(限时5分钟以内)。

③器乐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视唱、练耳10分(民族乐器简谱试唱、西洋乐器五线谱试唱,限时2分钟以内);视奏10分(民族乐器简谱视奏、西洋乐器五线谱视奏,限时3分钟以内);演奏一首作品50分(限时5分钟以内)。

④舞蹈编导岗位测试内容为:基本功、技术技巧展示10分(限时2分钟以内);舞蹈作品20分(限时5分钟以内);现场编舞等能力测试40分(备考20分钟,作品限时5分钟以内)。

(2)“一专多能”测试。

除报考专业外,选1个其他表演形式进行展示(限时5分钟以内)。必须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

4.考试所需音乐伴奏、表演服装、乐器等由考生自备。

5.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

6.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在印发聘用文件之前,可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

1.从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并超出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则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文艺比赛奖项人员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如考试成绩并列人员均无或均有自治区级以上文艺比赛奖项,则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按照上述标准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对考试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加试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用人单位须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事宜,将严格按照多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另行告知。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时间、程序、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多伦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微信公众号、多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0479—452470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9—4529641

监督电话:0479—4524103




多伦县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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