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工作人员派往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智凤街道办事处。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务车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好、作风正派,无治安、刑事及违纪违法等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能适应驾驶员岗位工作时间不确定的需要;
(三)持C1证及以上,有熟练的驾驶技术和20年及以上驾龄,安全行车100万公里以上,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有责事故),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限重庆大足籍常住人口;
(七)同等条件下,有在党政机关从事驾驶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五)不得从事公务车驾驶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到我单位报名,报名结束后经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9日18:00止。
2.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智凤街道办事处二楼党群办公室。
3.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份,个人简历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4.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面试。报名结束后经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后确定录用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
(五)聘用。对拟招聘工作人员的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并定向派遣至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智凤街道办事处从事公务车驾驶工作。
合同期满后,飞驶特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智凤街道办事处反馈的派遣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五、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参照大足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9〕58号)和大足区委组织部、大足区财政局、大足区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足区机关事业单为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足人社发〔2022〕437号)文件执行,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智凤街道办事处所有。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智凤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