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城市社区建设,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社区专职工作队伍,进一步提升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数
本次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职数为44名,其中男22名,女22名。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1982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考生具有西吉县户籍(2022年12月11日以前取得且满一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社区工作;
(六)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违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具体招聘工作由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1日—12月12日(按现行工作作息时间执行,报名截止2022年12月12日18时)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须将本人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证明、资格证书原件扫描成PDF文件及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打包发送至西吉县民政局邮箱xjxjczq@163.com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的各类后果由其本人负责,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报名表可关注西吉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
3.报考人员个人信息档案统一由县民政局保管。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社区及社会工作相关知识,党的方针政策及时政知识等社区工作相关内容为主(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书籍)。
2.报考者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减少招考名额。减少招考名额有关事宜再行公告公示。
4.笔试成绩待阅卷完成后,在西吉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在县民政局办公楼前张贴公布。
5.笔试加分条件。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笔试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烈士配偶、子女加10分;
(2)是退役军人且获得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者分别加10分、8分、5分;
(3)在本县从事社区工作满两年以上者加5分;
(4)参与“11.19”疫情防控且表现优秀者加3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颁发的书面证明、证书)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公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聘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评委所打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
(四)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情形,取消考察资格。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一律取消竞聘资格。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再行考察和体检。
(六)公示
对经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初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录用
公示结束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提请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并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备案。考生在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是“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或退役军人的优先录用。本次招录结束后因辞职、离职等原因出现少量岗位空缺时,从本次考试总成绩中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补录。
五、工资待遇及发放办法
(一)工资待遇。工资实行按月发放,按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
(二)考核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及用人单位负责,实行平时和年度考核机制,社区工作者录用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指导吉强镇、兴隆镇做好社区工作者的建档立卡工作,参照劳动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善有关表册和城市社区工作者个人信息,与社区工作者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现行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及防疫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西吉县民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有关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前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考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不予进入考试场所。除面试现场答辩外,其他环节和时间均需全程佩戴口罩。有疫情发生地及高风险区旅居史、发烧、咳嗽的,须提前告知并不得进入考试场所。
(三)本公告由西吉县民政局负责解释,公告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
(四)咨询电话:0954-3017788;咨询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08:30-12:00、14:00-18:00。
附件1:西吉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西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