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博山寺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属广丰区委统战部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择优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和岗位计划
(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范围:全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其中“三支一扶”人员须在服务单位服务期满安置后工作满2周年;定向安置人员须在安置单位工作满5周年。
(二)公开选调人员岗位情况:
广丰区博山寺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综合岗3名(本科及以上学历、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二、公开选调资格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遵纪守法。
2.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且流向合理;
3.身体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2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广丰区博山寺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并如实填写。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1张。
3.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五楼人事股,联系电话:2658008。
4.选调职位与报考人员的比例需达到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名额。
(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公布的选调资格条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期间,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选调工作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的确定: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名额。
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②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③按考试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照是否党员、学历、所学专业等排名。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其它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和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进入拟公开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
(七)公示及调动:根据考试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等情况,由广丰区博山寺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确定拟选调的人选,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调名单。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由区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要求
1.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本次公开选调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2.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
3.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若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任何单位或个人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监督举报电话:0793—2652557广丰区博山寺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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