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上饶市龟峰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中心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塑造弋阳旅游良好品牌形象,全面提高龟峰风景名胜区对外宣传水平,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4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选调岗位及人数
1.选调单位及岗位:上饶市龟峰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2.选调人数:4人。
02选调范围
弋阳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健系统和事业工勤人员除外),且具有连续1周年及以上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03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3.身体和心理健康,五官端正,品格良好;
4.因工作需要,该岗位适合女性报考;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1月1日(含当天)以后出生;
6.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不宜作为选调对象的。
04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12月23日下午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龟峰景区,联系人:丁婷,联系电话:18296359827 ;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查看,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及电子版,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以身份证号及姓名命名)。
05资格审查
由上饶市龟峰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重点审核是否与报名资格条件相符。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06考试
报名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选调岗位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上饶市龟峰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适当调减选调岗位数。
考试形式为面试,分为专业测试(即兴演讲龟峰景区相关景点)和才艺展示两个部分,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是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日常礼仪素质、临场应变反应等方面进行测试,占面试分数的70%;才艺展示(展示形式不限,考生完成专业技能测试后,在面试考场内完成,道具自备),占面试分数的30%。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才艺展示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07考察和确定人选
1.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弋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江西龟峰旅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公布。如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高者入闱。
2.考察由上饶市龟峰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注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情况,按照1:1比例确定试用人员。
08体检、公示和调配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由上饶市龟峰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递补工作按照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开展。
3.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弋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江西龟峰旅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团关系等保持不变,工作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情况提出选调意见,并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选调人员的工作岗位及编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09其它事项
本次选调解释权归上饶市龟峰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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