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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9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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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4 17: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办案中心、留置保障支队、看守所等单位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及专业

此次共招聘公安辅警96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22年沧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①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②2022年度及以前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2年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驻沧州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35周岁(1987年12月30日-2004年12月30日之间出生),目前在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工作非财政开支的辅助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2018年12月警种部门上报人员备案情况为准);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2年沧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户籍、毕业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0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0.现在市公安局机关及警种部门工作的市政府统一招聘的辅警;11.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及《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被招聘到该人民警察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5:90。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9:00至2023年1月6日17:00。交费时间:2022年12月30日9:00至2023年1月7日17: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报名网站(http://110.249.194.105:90)发布的通知公告。

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法律和其他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请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110.249.194.105:90)点击“成绩查询”板块进行查询。同时,在“报考公告”栏公布体能测试通知。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项内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体能测试结果及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请于体能测试结束2天后,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110.249.194.105:90)点击“成绩查询”板块进行查询。同时,在“报考公告”栏公布证件审核通知。

(五)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专业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退伍证、笔试准考证和其他有关证明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目前在沧州市公安局及直属部门工作的非财政开支的警务辅助人员、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辅警岗位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政审、资格复审

由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市公安局对考察对象的政审、资格复审情况做出说明,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因政审、资格复审不实造成用人失误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十)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公安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五、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相关待遇

公安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2个月,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确定辅警层级。基本工资待遇与近年来市政府为市公安局招聘的辅警人员工资待遇一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组织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0317-2170708、0317-2173559

市人社局事业科    0317-3206528

市人事考试中心    0317-2079971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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