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荆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公办学校、教科研机构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选调高中英语、思政、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各1名,共7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研工作,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有5年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目前在高中学校任教或在教学科研机构工作。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5.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其他事项
1.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能流动情形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三、相关待遇
(一)本次选调任职的人员,按照不低于原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用,给予相应待遇。
(二)在课题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符合荆州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1日14:30--12月27日18:00。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报名表连同其他所需材料发到指定邮箱:jzsjykxyjy@163.com。
3.报名材料要求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荆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选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岗位要求相一致。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履历业绩分析
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荆州市公开选调教研员履历业绩分析量化评价表”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者,列入拟选调人员范围,低于80分不得列为选调对象。
(四)专业比选测试
同一个岗位仅1人履历业绩分析得分在80分以上,直接列入选调对象;有2人及以上人员履历业绩分析得分在80分以上,采取“履历业绩分析+专业测试”结合的方式进行竞争性比选,比选结果报局党组研究后确定意向人选。
1.专业测试。采取现场“说课+答辩”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从现行相应学段教材中随机抽取,答辩从说课内容延伸拓展。说课和答辩分值各为100分。
2.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履历业绩分析×40%+说课成绩×40%+答辩成绩20%,成绩最高者确立为拟选调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荆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优先考察第一意向人选,若无影响选调的情况,则其他人员不再考察;若存在影响选调的情况,则考察第二意向人选,以此类推。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将拟选调人员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选调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电话:0716-8449532。
(三)本公告所列内容,由荆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开选调工作咨询电话:0716—8442066。
附件:1.公开选调市教研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2.公开选调市教研员履历业绩分析量化评价表
3.资格审查基本情况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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