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市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更好满足基层公益性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4050人员”,原市直国有企业已申请破产和改制并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2018年-2022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①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且父母双方均为原国有企业失业职工或一方为原国有企业失业职工,另一方无工作;
②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相关助学贷款证明);
③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④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员全日制本科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二、岗位待遇
聘用的人员属公益性岗位,期限三年,离退休不超五年可延长至退休。薪酬按照忻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报名时间:报满为止
报名地点:忻州市长征西街25号劳动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350-3046186
忻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 1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