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推进贺兰县教育优质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职工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名额及联系人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学校现场报名确认,每人限报1个岗位。
02、招聘条件
注:本次教职工岗位招聘均为编外人员,与银川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全县幼儿园、中小学较多,不定期会有各学科教师岗位空缺,所以您也可将简历发送至邮箱13259516361@163.com(邮件格式:岗位名称+姓名,否则视为无效简历处理)作为人才储备,出现相应岗位空缺时我们会第一时间与您进行联系。
(一)各科教师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可放宽年龄至40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
2.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不予受理: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
5.违反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6.与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7.有其他不适于在学校从业记录的;
8.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03、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人才服务”公众号不定期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根据岗位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自行报名
2.报名时间
即日开始,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审核。贺兰县各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统一收取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审核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各学校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形式为“讲课+提问”。
2.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的确定。
体检。体检内容参照事业单位招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按弃权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贺兰县各学校根据考生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由各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04、关于岗位递补
1.资格审核合格的面试人员,从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05、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兰县各学校自行研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