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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亚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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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4 15: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亚市供水排水水质监测和信息管理中心隶属三亚市水务局,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三亚市大隆水利工程管理局隶属三亚市水务局,列入财政差额预算管理准公益事业单位,副处级;三亚市汤他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处隶属三亚市水务局,列入财政差额预算管理准公益事业单位,正科级;三亚市半岭水库工程管理处隶属三亚市水务局,列入财政差额预算管理准公益事业单位,正科级。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三亚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及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anya.gov.cn/)等渠道发布。后续有关事宜将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anya.gov.cn/)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进行网上报名。

2.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4883)进入报名专区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及其他所需材料。

3.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09:00至2023年2月8日12:00。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将以下材料扫描以JPG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网站,大小不超过2MB):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可无证(高校证明)报名,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三亚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贴照片后拍照上传);

(3)考生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4,手写签名上传);

(4)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附件5);

(7)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成功后,请应聘人员关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上所发布的信息,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发生的相关程序性问题,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2月8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2月8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2月8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2月8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anya.gov.cn/)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实行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三亚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网上报名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

(五)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

1.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七)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的各项纪律规定。

六、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三亚市水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三)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

报名咨询电话:0898-88271904

监督电话:0898-88678528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13

咨询监督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附件2:三亚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rar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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