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经济普查专职指导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男女不限,35周岁(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5.能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具备经常加班的条件。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经济普查专职指导员
招聘人数:6人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专业及相关要求:
②熟练运用Excel函数,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③能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具有经常加班的条件,具有统计或经济普查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2月8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现场审核。
3.报名现场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有统计或经济普查工作经验的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本人1寸免冠近照一张;
(5)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
3.报名地点:长汀县统计局(长汀县大同镇水利大厦二楼)。
4.联系电话:0597-3160295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进行初审,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考核方式
1.计算机实际操作(50分)。考核Excel函数运用等办公软件的操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50分)。计算机实操结束后,按照计算机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由统计局办公室电话通知。面试综合考察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能否胜任经济普查岗位等情况。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分数时,按以下顺序优先: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统一组织政审。因体检或者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统计局按有关规定及招聘条件进行。
3.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经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满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转正后2300元/月。被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长汀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长汀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
长汀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籍 贯
| | 政治面貌
| | 民 族
| | 家庭住址
| | 身份证号
| | 婚姻状况
| | 联系电话
| | 学历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职称
| | 学习工作
经历
| | 家庭成员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人保证上述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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