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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汨罗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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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7 17: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管理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文秘。

一、招聘计划

6名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管理的法官助理;3名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管理的书记员,1名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管理的文秘。

二、报名条件

(一)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报名条件

1.法官助理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或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学历,但近三年参加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最高成绩达到当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C类分数线;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不受学历限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书记员岗位: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三年制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文秘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各种公文写作,能熟练掌握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独立起草相关制度、方案、计划总结和文件的能力。具有新闻类、中文类专业学历或有法院、党政机关、公司文秘、新闻媒体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市级以上媒体,发表过文章(含宣传稿件等)者优先,有摄影、微信公众号编辑、文案和信息案例写作能力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四)附加条件

自愿在汨罗市人民法院工作一年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2月6日至17日,将招聘条件和名额、报名方式和时间等内容在汨罗市人民法院网上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可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报名、网上报名等方式。

现场报名的,请到汨罗市人民法院政治部518室报名。

邮寄报名的,请用特快专递邮寄材料(本人)方式报名(地址: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沿江大道一号;单位:汨罗市人民法院;邮政编码:414000;联系人:黄日娟,电话:0730-5259915)。

网上报名的,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1523096056@qq.com,邮件名称注明“招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或文秘)报名+性别+姓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上午10点至2月17日下午17:00点(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红色2寸电子版照片(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邮箱:1523096056@qq.com,用于制作准考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证书,或考试成绩单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请在汨罗市人民法院网公告栏下载,用A4纸张正反打印(使用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取消考试及招聘资格。报名人员按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法官助理岗位: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为法律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书记员岗位:不进行笔试。

3.文秘岗位:笔试以综合应用知识和写作能力测试为主(满分100分)。

(四)技能测试

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进行测试打字速度,达到每分钟100字以上(含100字,计100分);书记员技能测试打字速度未达到每分钟60字以上,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文秘人员技能测试由本院综合办公室对其进行测试,包括office等办公软件、文档编辑等。

考生接到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笔试时间和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须经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2.面试其他事宜。(1)面试对象的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象进入面试。(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六)体检

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不予聘用。空缺职数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对象为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

对经过考察组考察后的拟招聘人选,经汨罗市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后,在汨罗市人民法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试用及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考察合格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拟聘用人员安排至各业务庭室进行试用,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转正考核,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1.法官助理和文秘岗位:试用期满后年薪为80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绩效奖金等各类福利),工作不到一年离职的不发放绩效奖;

2.书记员岗位:试用期后年薪为51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绩效奖金等各类福利),工作不到一年离职的不发放绩效奖。

五、其他事项

1.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汨罗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院政治部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730-5259268(院机关纪委)。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或经举报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其他未尽事宜,请致汨罗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汨罗市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30-525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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