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57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公益性岗位1个、劳动仲裁调解公益性岗位1个,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公益性岗位1个、劳动仲裁调解公益性岗位1个。
二、招聘条件
(一)本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段内,即“十类就业困难人员”):
1.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5.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7.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8.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9.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10.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写作能力强,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三)服从管理,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工作耐心细致,服务态度亲切,思想素质过硬。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招聘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一)报名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身份凭证、报名表
(二)报名方式
请关注“两江新区直聘”微信公众号并在后台回复“歌乐山0213”即可获取报名信息;
(三)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0日至2月14日。
(四)资格初审
通过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招聘流程。
(五)面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系统实操测试。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通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遇体检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将按程序进行考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任职资格及亲属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要求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将审批表和拟录用人员名册报区人社部门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重庆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派遣到歌乐山街道办事处工作,接受歌乐山街道办事处管理。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购买五险。
五、其他说明
本招聘岗位为公益性招聘岗位,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应聘人员应确保名下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等。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咨询电话
徐老师,023-65003227、65003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