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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社会化用工招聘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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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1 16: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社会化用工招聘公告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润州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润办〔2019〕9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环卫人员队伍,提升环卫服务水平,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6人。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无户籍限制;
(二)年龄男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社保符合退休要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表》(附件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用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星期一)—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御桥巷10号,区城管局二楼)。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1份(附件2),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润州区政府网站(http://www.runzh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区城管局咨询电话:0511—85622061;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咨询电话:0511-85282220;投诉电话:0511-12388。此公告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解释。
附件1-2:岗位表及报名表
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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