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并符合公务员招考体检要求,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 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不受理网上报名或电话报名。
(三)报名地点: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812室
咨询电话:0857-4783032。
(四)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黔西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现场填报)
2.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表上注明全部课程合格)或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
3.身份证(或户口本,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4. 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片5张。
(五)资格审查
由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程序。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应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内容
1、笔试。由黔西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进行,测试范围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相关知识。试题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及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黔西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参加面试人数按实聘人数1:3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以公告形式予以公示。
五、聘用程序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黔西市人民检察院统一政审合格后,名单将在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天。
(一)公示期满后,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将电话通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道时间。(拟聘用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按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证明报道)
(二)试用期为3个月,通过试用期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与黔西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本院同类聘用人员相应标准发放或缴纳。
六、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黔西市人民检察院。
黔西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