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按照《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安全生产“事前预防”夯基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办〔2022〕22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北关区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5.符合报考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本科学历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卫生系统“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大学生、在北关区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等;
5.北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2月13日在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guan.gov.cn/)发布公告。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相关公告发布网站,应聘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guan.gov.cn/)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8:00—2月2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要求:电脑端报名和手机端报名。
电脑端报名流程:
(1)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410503.zgacc.com,进入报名系统主页面;
(2)考生初次登录请先注册,点击【考生注册】进入注册;点击【考生登录】选择需要报名的招考项目,进入报名资料填报;点击考生中心页面左侧导航【上传资料】,可进入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上传页面;
(3)报名期间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点击页面顶部右侧【在线咨询】来获得帮助;
手机端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并关注【河南省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众号;
(2)点击公众号底部【考生报名】菜单进入报名地区页面;选择【安阳市北关区】进入报名项目页面,选择相应招聘项目进入考生登录页面;考生初次登录请点击【考生注册】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考生中心,点击【我要报名】开始填写报名资料;点击【上传资料】上传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等信息;也可以查询报名初审结果、下载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关于报名技术问题,可点击【服务中心】->【报名咨询】通过在线客服平台进行咨询。
备注:考生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白底),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2M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考生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情况、所学专业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岗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应聘人员须是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府购岗”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特招医学毕业生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3、资格初审
报考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信息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报考信息被审核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4、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19: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2023年北关区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务必打印,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缴费截止后的次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联系到或逾期未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不再改报其他岗位的,笔试考务费予以退还。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通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共一套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查询方式在北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guan.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后仍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2023年北关区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2)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编在岗人员另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另须提交基层服务证书或工作合格证书;(5)退役大学生士兵另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参加北关区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达不到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4、发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学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学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学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我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北关区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公开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别提示:
1.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考前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动,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为确保顺利参考,考生应在考前尽早返回考点所在城市,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时参加考试。考前需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规划参考路线,以免影响按时参加笔试。
3.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建议使用N95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和考试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北关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guan.gov.cn/)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北关区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2263765(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2263768(工作时间内)。
附件1:《2023年北关区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3:《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pdf
北关区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