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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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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7: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恩施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恩施市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20名(男性)。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人员属公安机关非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主要从事监委留置场所看护工作。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2.限恩施州内户籍或长期居住(一年以上)在恩施市内的居民;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2月28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中专;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身高1.70米及以上(退伍军人放宽到1.68米),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类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等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专门矫治教育(收容教养)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在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
10.征信记录不良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1日(星期二)至2月22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
(二)报名地点恩施市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恩施市施州大道224号)
(三)提交资料1.考生自行扫码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恩施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荣获相关表彰奖励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6.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7.身高及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扫码进入“辅警招聘临时工作群”。(四)加分政策及运用
退役军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报考的加0.5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获得营级及以下表彰奖励1次加0.5分,获得团师级表彰奖励加1分,获得军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加2分,同一事件受到不同层级表彰奖励按最高的加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0.5分。加分分值可累计计算,上限为5分,直接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加分项目及分数现场签字确认,不接受事后申请。应聘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及录用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成绩。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三项均达标的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相关规定执行。测评当日考生携带身份证,自备运动装备参加测评。
1.测评时间: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2:00。
2.测评地点:市公安局院内。
3.测评内容: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引体向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2:30-4:30。
2.笔试地点:待定。
3.笔试内容:笔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
(三)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人数参加面试。笔试人数不足1:2人数,按照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1.面试时间: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全天。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内容:面试成绩100分,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
(四)成绩公示通过恩施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若第20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应聘者;若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时,体测10米×4往返跑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星期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六)政审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户籍地派出所完成。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本人征信记录,政审不合格、征信记录不良、为法院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职位空额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
(九)岗前培训由恩施市纪委监委、恩施市公安局组织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递补规则
在本次辅警招聘考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至2023年12月31日前有效,岗位出现空缺,经政审、体检合格后予以补充。
七、薪酬待遇
按照政府财政保障发放工资待遇,并购买“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一)本岗位有可能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封闭管理及较长时间上岗,工作强度较大,家庭有实际困难者请慎重考虑。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关注现场报名时进入的临时微信工作群,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辅警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咨询电话:胡警官  183 7259 1222附件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恩施市公安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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