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材料撰写员2名,党务服务专员2名,人才服务专员2名。
二、岗位要求
(一)应聘党务服务岗位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五)身心健康,具备应聘岗位履职所需身体条件;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语言沟通、团队意识和群众观念强,有公文材料撰写或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或受纪律处分及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 2月 21日。
(二)报名要求:凡符合招聘要求并有意愿应聘的人员,通过电子邮箱发送个人简历进行报名,邮件名称:应聘岗位+个人姓名。
邮箱地址:544371680@qq.com;咨询电话:0773-2825936。
四、面试安排
从报名人员中筛选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地点: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竹木巷8号桂林市人才市场三楼综合部。
五、聘用待遇
入职聘用手续及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执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六、情况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到岗前需提交近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招工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