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按照《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委托禹州市职业介绍所联合用人单位组织本次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禹州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零就业家庭人员:同一城镇户籍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女性满40周岁,已经登记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男性满50周岁,已经登记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已经通过河南省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经社区或人社部门推荐三次还未就业的禹州人)
4、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禹州市低保家庭或残疾人家庭中,毕业两年内并且登记失业和办理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5、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6、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二)基本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本次招聘只针对禹州市就业困难人员
招聘计划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就业创业证电子证复印件。
如图: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本周四)上午9点到12点
报名地点:禹州市智惠零工市场(大禹像西200米路南)
咨询电话:0374-8256109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正反面.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