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结合市直有关单位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现将近期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下列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土地征收落户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人员均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二、招聘方式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协商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市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四、招聘程序(一)组织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3月1日2.报名地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将《陇南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发送到邮箱:szgg123@163.com。3.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贾清印 郭皓琦 0939-8212096(二)资格审核人社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三)公示录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到人社部门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五、工作待遇和补贴期限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确定,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明确日常管理要求。人社部门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以最初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
附件:1.陇南市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2.陇南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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