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北碚区施家梁镇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施家梁镇拟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
2.为民服务意识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农村工作;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止报名起始时间),原则上户籍所在地应属北碚区行政区划;
4、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常用办公软件操作熟练。
5.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6.身体健康,不从事其他繁忙的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时间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因黄赌毒等受过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理的;其他不适宜担任的情况。
8.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和填报各项资料,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持简历1份、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北碚区施家梁镇党政办公室报名(复印件材料不退还)。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3月3日
地址:北碚区施家梁镇陵峡路15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68268150
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
报名时,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统一考试
1.笔试。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时间安排在3月上旬(具体时间提前3天电话通知),笔试地点在施家梁镇政府四楼401会议室,报考人员需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3月中旬(具体时间提前3天电话通知),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的比例,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得分按比例计算后以实际得数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采用四舍五入法。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笔试、面试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办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施家梁镇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形。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的,依据考试成绩顺序增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施家梁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方式为施家梁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联审、试用、选用等程序,面试、政审、组织考察、公示等环节进行。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方被正式聘用为非在编人员。
五、管理及待遇
非在编人员正式录用后,工作报酬标准按区相关要求执行。试用期工作报酬按正式录用工作报酬的80%计算。
六、纪律要求
施家梁镇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工作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若有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准确影响审核结果,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工作冲突等原因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简章由施家梁镇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