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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聘西江中队派遣制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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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7 17: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推进西江千户苗寨创建“5A”级旅游景区建设,进一步充实景区综合执法队伍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江中队派遣制综合执法辅助人员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西江中队派遣制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统筹,雷山县诚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资格初审、现场测量身高、体能测试、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综合执法辅助人员4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西江中队派遣制综合执法辅助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5.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3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被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7.截止2023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8.截止2023年3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立有劳动关系(派遣)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派遣用人单位)同意报考意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综合执勤执法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http://www.leishan.gov.cn/)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雷山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2月28日(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费:100元/人,作为招聘工作中考务费用。

4.报名地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雷山县羊排安置小区10栋1号)。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如实填写《雷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西江中队派遣制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

2.携带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退役军人及持有C1以上驾驶证的考生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C1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3.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方案》、《职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855-3338805)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七、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体能测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单次确定成绩,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体能测试当场当次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3.笔试要求: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请认真核对座位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并将身份证原件放在桌面上。

特别提醒: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将给予本场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2.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4.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成绩计算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20%+面试成绩×40%。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时按照先生化(尿)检后常规体检的流程进行,生化(尿)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常规体检,生化(尿)检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导致职位空缺的,按总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等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产生的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有本《招聘方案》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报考人员受聘用前存在不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等情況的,立即解除聘用。

十一、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能测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方案》解释权属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5-3338805(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0855-3345555(西江中队)

监督电话:0855-3331010(雷山县纪委监委)



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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