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会议研究,决定为林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从已安置到林甸县事业单位并落编的退役军人中选调3人。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由政府安置到林甸县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扎实、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
5、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过不诚信记录的人员;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关系人;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考试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一)报名。报名人员在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到林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选调岗位所需要的有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林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证明退役军人身份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编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原件;
(5)落编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结合报名人员人事档案记载情况进行选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结果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通过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进入笔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选调计划或取消选调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经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调整情况将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报考人员需随时关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所报考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缩减选调计划或被取消。
四、选调方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面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退役军人相关政策等。
3、笔试具体时间及有关要求详见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选调计划或取消选调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经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若入围线上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的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落实工作任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达不到60分者不予选调。
4、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人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考核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注重德才和实际工作能力。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选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及调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五、有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报考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二)报考人员要时刻关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次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林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3315352
附件2:附件2 同意报考证明.docx
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