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哈尔滨市社会化消防救援力量的补充提升,有效推动哈尔滨市专职消防救援队伍部署建设。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依规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选聘黑龙江省中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专职消防员的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实际情况,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该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录哈尔滨市专职消防员。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灭火救援战斗岗位:150名(二)岗位职责从事灭火救援、演习演练、业务训练、保卫、勤务等相关工作任务。(三)招录条件与范围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大学本科学历、部队退役人员及曾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2.自愿加入哈尔滨市消防救援队伍;3.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含中专、职高、技校);4.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个人征信良好,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5.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甘于奉献的为人民服务思想。具备履行防火和灭火救援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6.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裸露部分不得有纹身(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得参加招录)。(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7.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情形。二、工作时间执行24小时驻勤模式,每月休8整天。如遇执勤战备、重大安保任务以及国家规定防疫相关要求等特殊时期,全员在岗在位暂停休息、休假,待以上特殊时期结束后进行调休、补休。三、工作地点参加岗前适应性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哈尔滨市各区下辖的专职消防站工作(含亚布力新区消防专职站)。四、福利待遇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由哈尔滨市财政局保障每人10.20万元/年,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助、岗位补助、五险一金、商业保险、被装费、伙食费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前3个月发放基本工资2400元/月(含五险个人部分),试用期后3个月及转正后发放正式工资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试用期分阶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双方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福利包含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工作满一年享受10天带薪年假)、婚假、陪产假、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00万商业意外险、入职满一年单位组织免费体检等。五、招聘流程(一)报名方式及时间1.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起至2023年3月8日17:00止。2.报名方式:(1)电话报名:黑龙江省中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时间:08:30—17:00报名电话:0451-57851815(2)网上报名:企业公众号:中远人力(二)资格审核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复核。1.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复员退伍军人需持复员证;取得灭火救援等国家职业资格和相关职业资格人需持所属证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蓝底照片3张;无劣迹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一份;2.岗位介绍及福利待遇宣贯:黑龙江省中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应聘者进行岗位职责及福利待遇、日常管理等相关情况的介绍;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入职动机及仪态仪表和心理健康情况。(三)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是适应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建设需要,通过心理测试考察报考者反应、应变及抗压能力,体现应聘者的心理素质情况。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性测试为一票否定制,“合格”的报考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等。(五)体能测试1.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心理测试的应聘者进入体能测试考核阶段;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体能测试的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立定跳远,择优录取;4.体能测试及标准如下:哈尔滨市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六)政审及体检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同时,应当对招录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并审核人事档案。1.按照1:1招录比例,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政审的人员名单;2.如考核总成绩并列,部队退役人员、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优先录用;否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3.政审工作由黑龙江省中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4.进入体检名单者,按照体检通知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规定的合格条件,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者,以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根据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七)政审及资格复核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查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八)聘用与培训岗前培训及合同签订:上岗前签订劳动合同,组织封闭式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期为2-3个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培训期间的休息另行规定不参照月休8天的标准),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取。(九)考务与其他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2.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考各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报考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5.黑龙江省中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此次人力资源项目服务机构,负责组织此次项目有关招聘、考务、合同签订、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省中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哈尔滨市专职消防员政策问题1、专职消防员享受的工作待遇及晋升情况?答:黑龙江省中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为哈尔滨市专职消防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伙食和服装,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健康体检,并为个人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专职消防员薪资为40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晋升空间:专职站设立站长、分队长等管理岗位。等级工资根据所持职业资格证等级的增长而增长。支队每年组织工龄工资考核,考核(含补考)通过工龄工资根据工作年限和持证等级以累加的形式逐年递增。等级、工龄工资部分等级示意图
等级档位 | 等级工资 | 工龄工资 | 初级 | 一档 | 200 | / | 二档 | +100 | 三档 | +100 | 四档 | +50 | 五档 | +50 | 中级 | 一档 | 900 | +100 | 二档 | +100 | 三档 | +100 | 四档 | +50 | 五档 | +50 | 2、专职消防员的岗位性质、用工形式和工作地点?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正式上岗前接受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通过试用期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哈尔滨市各区下辖的专职消防站(含亚布力新区消防专职站)担任灭火救援工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驻勤”模式,每月休息8整天。3、专职消防员如何参加应聘考核、体检、政审?答:应聘者要及时中远人力微信公众号的报名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短信通知要求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政治审查及体检等程序。4、专职消防员入职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答:应聘者通过资料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政审及体检等合格者,与黑龙江省中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前3个月发放基本工资2400元/月(含五险个人部分),试用期后3个月及转正后发放正式工资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试用期结束统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双方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将其派遣至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下辖的各区消防救援站担任灭火救援工作。5、专职消防员享受的工作待遇?答:单位为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商业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和服装。享有带薪休假、婚假、陪产假等假期。100万商业意外险、入职满一年单位组织免费体检等。6、专职消防员入职的政审有什么要求?答: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情况,无吸毒、赌博、打架斗殴、无酒驾记录等不良行为,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热爱消防事业,自觉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安心工作,有志为保卫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贡献。7、专职消防员入职时对身心健康有什么特殊要求?答:专职消防员入职的体检要求,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一)身高不足165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二)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三)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四)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乙肝、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五)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六)有癫痫(羊角风 )、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七)有遗尿症、梦游症的;(八)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双眼裸视力在4.5以下)的;(九)腰椎、膝盖半月板存在损伤,不适宜参加体技训练的;(十)有精神类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的;(十一)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另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8、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答: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