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县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进一步落实省委“推动农民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我县破产改制企业的失业职工且未享受过就业扶持政策。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定襄县户籍,2018年-2022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均为破产改制企业失业职工);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需携带2张2寸红底照片到定襄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创业证》。
二、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月薪按照定襄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招聘程序及报名时间
(一)个人现场报名
按人员类型提供如下资料(需本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创业证》、近期1寸红底照片4张。
2、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近期1寸红底照片4张;
(2)父母双方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近期1寸红底照片4张;
(2)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近期1寸红底照片4张;
(2)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现在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5、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残疾证、近期1寸红底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竞争上岗。
(三)公示及录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各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报名地点:定襄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
定襄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