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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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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6 16: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在绥化市所属县(市、区)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计划遴选工作人员2名,详见《2023年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表1)
二、遴选范围
绥化市所属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省直机关在县(市、区)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日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服从遴选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任职后存在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以及与我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08:30至3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本人携带需提供的材料到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建办公室(绥化市北林区花园街1号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05室)报名。
3、需提供的材料:
(1)《2023年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1份及任现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5)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蓝底二寸照片6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由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由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由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对遴选岗位予以合并、调整或取消。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报考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
2、面试。按照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由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相应缩减遴选名额。面试准考证现场发放,领取面试准考证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内容。
(四)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同一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名额增加1人作为差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派出2名以上干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复查人选资格条件。
如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遴选资格。若考察后岗位出现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经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在绥化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参加公开遴选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六、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结束后,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七、咨询、监督电话
(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公开遴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5-8776199。
(二)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建办公室负责对公开遴选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解释,电话:0455-8776200。
附件1:《2023年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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