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简介 呼和浩特市北方公证处是依法设立直属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的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成立于1985年,前身为新城区公证处。我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业务范围涵盖国内、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机构规模、软硬件建设、业务总量位居自治区前列,先后获评司法部“全国优秀公证处”“文明公证处”“人民满意公证处”“青年文明号”“2017-2022年度自治区优秀公证处”荣誉称号。
招聘岗位公证员助理
招聘人数:3-5人
岗位职责 (1)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包括接待引导当事人、解答业务咨询、初审当事人材料、受理公证申请、录入、代书、核查核验资料、调查取证、起草公证词初稿、校对公证文书等;
(2)整理公证留档文件,按要求移交公证档案;
(3)完成公证员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人才可放宽标准);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有计算机、中文、金融、经济学等复合专业背景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规违纪记录;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五险一金;
(3)带薪年假+双休;
(4)不定期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培训等各类培训;
(5)提供工作日午餐;
(6)工会福利、生日惊喜、团建活动;
(7)年度健康体检。
报名方式有意者可将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书)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公证员助理+姓名+联系方式"。简历投递:hhhtbfgzc@163.com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南街2号联系电话:0471-6938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