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9名,根据工作需要选派至辖区镇街、商圈或园区。
二、岗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的专职党建指导员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由相关用人单位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福利、权利义务等按《江北区非公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招聘方式
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联合审查、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宣传宣讲能力,善于与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出资人和职工交流沟通,熟练掌握计算机、智能手机等基本操作。
3.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需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3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缴纳社保年限达6年—10年及以上的,年龄可相应放宽到41周岁(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7.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8.有基层工作或党务工作经历的、部队复员军人、曾在非公经济组织从事管理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清除村(社区)干部队伍或清除党建指导员队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不得聘用为专职党建指导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联合审查、体检、聘用等程序,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8日9:00至3月10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将报名表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840143861@qq.com)。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填报个人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将发布在“江北党建”微信公众号,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查询。
(二)资格初审
2023年3月14日9:00-18:00,报考人员携带本人签字的《重庆市江北区2023年专职党建指导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党组织关系证明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年龄超过40周岁需提供相应年限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到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非公科1930办公室(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进行资格初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初审或提供证明材料不齐、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公布在“江北党建”微信公众号,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查询。
(三)领取准考证
2023年3月16日9:00-18:00。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凭身份证到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非公科1930办公室(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领取准考证,超过时间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未达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考试科目1门,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党务基础知识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发布在“江北党建”微信公众号,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按1:2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1:1确定进入联合审查环节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联合审查人员名单等信息发布在“江北党建”微信公众号,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六)联合审查
进入联合审查人员,由重庆市江北区相关部门统一进行联合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是否存在前科劣迹、违法违纪等行为。联合审查合格人员,将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通过联合审查的人员,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相关环节出现未合格人员及因考生自愿放弃后出现的缺额,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根据岗位报考和考试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如需递补,则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考生面试成绩需在60分以上。
(八)合同签订
由用人单位负责录用合格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上合同期限为3年。新招聘的专职党建指导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此简章解释权归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23-67856090。
附件:重庆市江北区2023年专职党建指导员报名表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
2023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