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基层工作,肯吃苦、讲奉献,服从安排,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综合语言文字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
4、应聘人及直系亲属在金泽镇“综合整治”等中无违法违规现象;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要求
1、计划招录45人,岗位名额分配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上半年金泽镇专职村务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
2、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工作岗位;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四、考试方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政审和体检环节。
五、计分和录取方式
1、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2、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经考察、体检合格者,择优录取。如出现入选人员名单中主动放弃者或在考察与体检环节出现淘汰人员,按总成绩排名顺延递补;如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按自愿调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视情况进行调剂;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环节中,凡拟招录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存在“综合整治”违规情况,在征收补偿等重大项目中干扰阻碍推进的,在政审时限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宜录用情况的,不予录用;
4、符合特定条件人员笔试加分事项
优秀退伍军人(优秀士兵、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岗位待遇
1、录用后作为镇集体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待遇为3000元/月(无其他奖金福利);试用期满,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照现村务工作者待遇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薪酬由基本工资部分和绩效工资部分组成。过试用期后,每月发放基本工资(大专及以下3500元、大学4000元、研究生及以上4500元);年终发放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报经党建办综合评定;
3、录用者由镇党建办组织日常管理、调配和年终考核等,并分派到金泽镇基层一线及相关单位(部门)培养锻炼;
4、凡正式录用,按最低服务期限3年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内如因个人原因解除/终止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日—13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2、报名地点:金泽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馆(青浦区金泽镇迎祥街33号)接受统一报名;
3、咨询电话:021-59260488、021-69716572。
报名时需携带: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婚嫁金泽户口未迁入者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本人户籍不在金泽镇,本人父母一方为金泽户籍的,需提供本人与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或通过“市民随申办”APP申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纸质版(申请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
⑤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原件(社保缴费单);
⑥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八、公布
笔试、面试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于金泽镇政府网站(http://www.shqp.gov.cn/jinz/)、“典范金泽”、“金泽党建”官方微信公众号。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齐全的个人材料,否则不得应聘;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和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金泽镇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附件1:2023年上半年金泽镇专职村务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
附件2:2023年上半年金泽镇专职村务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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