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计划为全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不限生源或户籍;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7.符合职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不予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取得毕业证书、延期毕业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引进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认定属于同一专业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年龄计算时间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二、引进计划
本次肃南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详见《2023年肃南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简表》(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河西学院
报名时间:以西北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春季大型双选会暨“宏志助航计划”专场招聘会时间为准。另河西学院现场报名时间待定。
联系人:贺天文 联系电话:15393665699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填写《肃南县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报名提交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蓝底);
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自荐材料及获奖荣誉等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单、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自荐材料及获奖荣誉等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学历、院校、资格条件、职业经历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不低于1:3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3人的可适当放宽至1:2)。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引进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采取讲课和专业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确认。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各场次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提出初步人选,经教育系统公开引进人才专责组研究确定。
(四)考察
初步人选确定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引进岗位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考察后形成考察报告,报县人社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教育系统公开引进人才专责组研究是否递补,初步人选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七)公示
根据会议审定结果,拟聘人员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ss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备案。
四、其他事项
1.引才工作在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专责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引才工作实行全程纪实录像、信息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次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936-6127292(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6-6126906(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936-6122223(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6-6121132(肃南县教育局)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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