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贸易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上海市优质中职培育学校、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文明校园。学校占地面积60亩,有普陀、杨浦两个校区,下设食品、商贸和计算机三大专业群。建有3个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焙烤、国际商务和物联网技术)和1个国家级实训基地(现代物流),西点/糖艺和西餐烹饪3个项目的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手集训基地,电子商务实训室、智能化图书馆等先进的教学设施。
为推动学校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岗位
类别
| 招聘岗位(教师)
| 人数
| 岗位要求
| 专技
岗位
(教师)
| 历史
教师
| 1
|
历史及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师范院校毕业生或有历史相关教学经验者优先。
| 体育
教师
| 1
|
体育及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师范院校毕业生或有体育相关教学经验者优先。
| 思政
教师
| 1
|
思政及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师范院校优先毕业生或有思政相关教学经验者优先。
| 食品专
业教师
| 3
| | 计算机
专业教师
| 2
| | 专技
岗位
(其他)
| 财务
管理
| 1
|
财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管理
岗位
| 行政
管理
| 1
| | 信息化
管理
| 1
| | 总计
| 11
|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感;沟通能力强,普通话良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担任班主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
3、有教师资格证或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至shsmyxx_hr@126.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 姓名 专业 学历;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上海市贸易学校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者,通知参加笔试,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名单。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将根据学科特点组织面试和试讲,试讲须进入课堂实践讲课,依据专业教师能力要求、评价标准对参加教学试讲人员试讲测试情况做出评价。应聘其他专技及管理岗位的人员面试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和职业性格测试等。
4、身体检查
学校将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贸易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021- 65975980
监督电话:021- 62876948
上海市贸易学校
2023年0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