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市本级6个主城区劳动保障协理员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双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补充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50名。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rbsc.gov.cn
四、招聘条件
(一)补招对象
根据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需求,补招对象为户籍在哈尔滨市双城区行政区域内的离校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证书满一年的各类城镇(2022年4月3日之前取得城镇户籍)失业人员。
(二)补招条件
1、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4月4日以前出生);45(含)周岁以下(1977年4月4日及以后出生)。
2、自愿从事基层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身体健康;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6、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7、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有劳动收入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9:00至2023年4月7日16:00。
2.报名网站:https://sc2023jcxly.ibaoming.net。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113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填写不准确的,不予通过。考生不如实填报信息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补招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4日9时至2023年4月7日17时。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考试
本次补招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套考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国际国内时事、法律常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综合能力等;《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时,采取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聘满50人为止。如总成绩同等,按《专业知识》科目分值,再次排序,择高录取。
3.查询成绩。考试结束3日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三)资格审查
1.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补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址: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参加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将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岗位出现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资格确认和体检合格后进行依次递补。
(六)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培训,培训主要包括岗位专业知识、就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六、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
1.被聘用人员将安排在双城区域内各社区、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工作,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被聘用人员属基层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名称“劳动保障协理员”,按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双城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签定期限不超过3年就业援助协议。
3.被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公益性岗位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咨询电话
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53169872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