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组建,注册资本9亿元,信用等级为AA+,截至2022年底集团资产总额415.32亿元,目前有合并报表子公司68家,其中控(参)股一级子公司4家,包括商丘华商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信用等级AA)、商丘新业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信用等级AA)、商丘市日月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信用等级AA)、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
新城建投努力打造商丘市投融资平台、产业发展平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平台。集团业务主要涉及融资业务,房地产开发,对工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与管理,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园区建设运营,安置房的投资、建设,土地整理,工程服务,房屋租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包括:财务管理岗2人,人力资源管理岗1人,内部审计岗1人,工程管理岗1人。招聘岗位和任职资格详见附件1。
集团公司内部职工有符合任职条件的,可直接报名,经审核研究同意后按内部调动程序调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中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个人品行和职业素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近5年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因责任事故、管理不善等原因被降职、免职未超过一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申请、资格初审、笔试与面试、体检、背调、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商丘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对外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包含招聘范围、岗位、名额、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4月6日截止。
1.投递简历
请登录“智联招聘”网站,搜索“商丘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职位信息,投递相应简历。
2.发送应聘材料
包括:(1)附件2《商丘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电子版);(2)提交以下证件电子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海外留学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认证报告)、职(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及荣誉证书等。
请将以上材料整理为压缩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xcjtrl@163.com。
3.资格初审
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录用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通过人员,通过邮件予以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不能有不得报考的情形,并进行承诺,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面试
1.笔试
综合测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闭卷方式进行。综合测试时间、地点以邮件通知为准,综合测试时,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供现场审验。
达到研究生学历、对应专业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条件之一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获奖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资料原件,供现场审验。面试时间、地点等要求以邮件通知为准。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需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
公司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背调和体检
1.背景调查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对拟录用人员从政治表现、工作情况以及有无违纪现象等通过档案查阅、电话或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背景调查。
2.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需要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公示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入职
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八)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组织及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商丘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公司实际对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进行调整。
(二)应聘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拟聘人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或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人力资源部 0370-3633411。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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