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依据《唐山市2023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拟面向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类2023届高校毕业生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类2023届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详见附件1:36所省级以上重点师范学校名单)和 国家“双一流”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
三、选聘数额
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详见附件2:《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选聘工作根据选聘数额变化分批开展。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证条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7.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5日至2005年4月4日期间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专项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hebtu.edu.cn/)发布公告,选聘过程中的通知事宜也将在此网站进行发布,请随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邮箱报名:2023年4月5日8:30-4月12日5:00 ;
现场报名:2023年4月18日8:30-17:30。
2.邮箱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hgjykx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如:李四—139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选聘工作日咨询电话:0315-2910705。为了防止网络拥堵,请考生尽量不要在报名截止时间点发送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扫描件一份;
(2)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手签字版扫描件(附件3);
(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登记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
(6)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注:现场报名的人员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由教育办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邮箱报名:
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反馈,请考生注意关注。
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18日8:30-17:30;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告知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通知,请注意关注。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9日
面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均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教材,题目自己确定。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材重点和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环节设计和指导、专业基本理论实践和运用等,测试时长不超过10分钟。答辩环节由评委提出1-3个问题,答辩时长不超过5分钟。
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法,评委当场赋分,按照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学校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般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最低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动。
按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兑现唐山市凤凰英才3.0、4.0政策和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引进政策。
六、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协议书、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附件: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36所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名单
2.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
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登记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