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631|回复: 0

2023年云南公务员考试德宏州检察系统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

[复制链接]

513

主题

513

帖子

603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603
发表于 2023-4-6 17: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德宏州检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云南省公务员局《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德宏州检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6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12309举报中心大厅(芒市大街8号)
三、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登陆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dehong.jcy.gov.cn/)查询。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
(二)本人身份证。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毕业证(学位证)。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2023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证明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在考察阶段完成。
(四)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原件。
(五) 报名推荐表。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六)档案存放证明。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要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附件1),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3年1月底以前。
(七)户口簿。报考限“生源或户籍”“招考职位所在州(市)或招考职位所在县(区、市)”及“少数民族”的职位,资格复审时还需携带户口簿参加资格复审,如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携带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参加资格复审。
(八)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九)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十)其他证明材料。请参考《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提供。
五、资格复审程序
由报考人员向审核部门提交岗位所需资格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资格复审合格印章,同时,报考人员签订资格复审确认单及承诺书。盖有合格印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报考人员持有,用于参加面试,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为4月7日,地点:德宏州人民检察院12309举报中心大厅(芒市大街8号)。
考生应当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带齐相关材料代替资格复审,在规定的复审时间里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自行放弃的考生,须提交自行放弃声明。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六、提醒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如实提供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对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2.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及时登陆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dehong.jcy.gov.cn/),认真阅读通知、公告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692-2210241
附件:
附件1:个人档案存放证明.doc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3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9-22 05:35 , Processed in 0.12568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