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80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材料科学、化学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学科排名前1%,并跻身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500强。在黑龙江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项目遴选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美术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等6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世界史、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等4个学科入选培育学科(基础学科),教育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入选培育学科(急需空白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等。(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名额:27人(其中辅导员A岗为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14人,要求为男性;辅导员B岗:13人,性别不限)。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中共党员。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9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5年4月10日至2005年4月9日期间出生)。大学期间应征入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年龄根据服役年限、研究生支教团时间、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时间相应顺延,但不可超过33周岁(1990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五)2022、2023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2023年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校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为: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校院两级学生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班长、团支书。任职一年以上,有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除校级学生组织和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外,以上任职均不含副职)
(七)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人员。
2.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正在处分期间的,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不可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享受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应聘岗位。考生注册时请务必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
(2)《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3);
(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5)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等证明(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7)获奖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应聘须知,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每名应聘者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3)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8日。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5日,现场确认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公告。
2.现场确认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要求中的第3点“报名提交材料”的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4.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5.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6.招聘岗位中同一岗位通过现场确认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根据岗位需求,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人才招聘”网站(http://gkzp.hrbnu.edu.cn/zp.html#/)的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①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②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主页“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3个工作日。
③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④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思想品德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对拟录用人员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九、相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二)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过程中有关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380、0451-88060138;
电子邮箱:hsdszk@126.com
监督电话:0451-88060920
监督邮箱:hsdjjjcc@126.com
附件: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3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