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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招聘6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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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7 17: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20日核准备案,现将2023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教师(县直高中教师60人,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二)报考所有岗位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已取得黄梅县辖区内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3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7日。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至4月21日17: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广大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网址http://221.235.183.76:8008,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操作。报名过程中的相关环节,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查询、缴费、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打印等均通过登录该网站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学段学科”的方式进行,即:报名时只需要填报我县高中、理工、县特校某一学科。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岗位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5)报考人员在整个报名期间可登录网站查询报考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根据系统审核反馈信息重新填写报考信息。修改信息后可重新报考原岗位,也可以报考其他岗位。网上初审通过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与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3日12:00前登陆报名网站,通过支付宝或龙支付扫二维码缴纳笔试报考费(描码缴费时按“学段+科目+考生姓名”格式添加备注)。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报考费按照每人100元(每科50元)收取,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3日7:00自行在网站页面选择“打印准考证”选项来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3日8:30—10:00《综合知识》

                    10:00—11:3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地点:黄梅县第三小学。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分《综合知识》和《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具体内容为:

《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写作等,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分学段、分学科命题。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4.加分政策。在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于4月21日9时至4月27日17时(工作时间)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合格的《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政策优惠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5.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按各科目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任意一科或任意一科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予以保留。

2.面试资格复审。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县人社局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在黄梅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公告。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符合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属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上岗前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在网上报名平台打印《2023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若出现成绩相同,则都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通过黄梅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七)面试。

1.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方案包含面试工作原则、时间、地点、形式、组织程序、考官选派、题本制作、应急预案、组织领导、纪律监督及责任分工等内容。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黄梅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发布,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发布,包含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着装要求等考生考前必须知晓的事项,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以利于考生知晓和准备。面试公告向社会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面试工作组织。面试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官以异地选派为主,面试课题由专家封闭命题并由考生抽选。报考同一类别同一学段学科的考生面试须在同一题本、同一时间段、同一考官组的条件下完成。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同一岗位分学段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予以保留。

五、成绩权重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照40%和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二)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学段学科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组织对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的同时,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选岗及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定,在黄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组织聘用人员选岗,各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因拟聘用人员放弃选岗或者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首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特设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均由招聘单位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黄梅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713-3636016(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梅县教育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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