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临床用血需求,缓解中心采供血一线岗位人员紧缺压力,根据中心工作需要,经2023年4月4日中心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采血护士,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临聘采血护士5名。二、招聘岗位及要求(一)招聘专业。护理专业。(二)招聘岗位。招聘人员为体采科一线临聘采血护士。(三)岗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考试合格成绩单。身体健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三、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在“青海献血—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 2023年4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休息时间不报名)。报名地点:青海省血液中心六楼党务人事办公室(西宁市城北区廿里铺镇二十号路南)。根据招聘信息公布的报名时间,应聘人员请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联系方式)、护士执业证(护士执业证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三)考试方式及时间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笔试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主要考核应聘者采供血相关法律法规、护理专业相关知识以及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四)体检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由中心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待考核结果公布后另行通知。 (五)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青海献血”网公示7天,主动接受社会及各方面的监督。如有异议,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确凿的证据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拟聘资格。四、工资及福利待遇新招聘临聘采血护士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体采科临聘采血护士同等待遇。五、纪律与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由中心纪检部门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中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中心人事部门。联系方式:中心人事: 0971—8290012;中心纪检: 0971—829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