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规定,我院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具体岗位列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4.招聘对象为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7年4月13日以后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不受年龄限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甘肃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第一批)》中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 “甘肃医学院网”(http://www.gsm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rst.gansu.gov.cn)转载。
(二)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5月1日;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①《甘肃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第一批)》请登录甘肃医学院(http://www.gsmc.edu.cn)→通知公告→甘肃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批)公告中下载;
②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③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通过学信网查询到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学历相符的学历(学籍)和学位信息的PDF电子版(有效期设置为最长期限);
④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压缩后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
(4)符合现场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甘肃医学院网站上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9:00—11:00;
地点:甘肃医学院西门;
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蓝底)。②《甘肃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第一批)》、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荣誉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1.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2.笔试环节
(1)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要求: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
(3)内容: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主要考核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与招聘计划的3:1,达不到3:1的,由学院划定60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第2日在学院官网公布。
3.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5月7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一经发布,视为告知;
(2)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3:1的,由学院划定60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3)要求: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4)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所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准备15分钟试讲PPT。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4.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排名。面试结束后2日内,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先体检后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学院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
2.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由甘肃医学院组织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学院选派2人以上组成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办法,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各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甘肃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计划数量在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等额审核确定拟招聘人员,在甘肃医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人员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办理聘用审批,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2023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其他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医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甘肃医学院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签订三方协议或工作协议后违约者,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执行;
4.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
咨询电话:0933-8612355 0933-8616925
电子邮箱:gsyxyrsc@163.com
监督电话:0933-8610631
附件1:《甘肃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第一批)》
附件2:《甘肃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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