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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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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7 18: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度哈尔滨市道里区“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哈尔滨市道里区“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道里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l.gov.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中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4月13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7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7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附件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报名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特困大学生凭市、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具体退费事宜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报名通过后即可开始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13:00。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2023年4月25日9:00至2023年4月27日16:00。报名网站https://dl2023rcz.ibaoming.net

(2)符合政策加分人员报名结束后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前往道里区政府422会议室现场资审。(具体要求详见政策加分公告)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5)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在报名网站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6)通过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7)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8)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4541404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132

    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用人单位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情况可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社局党政办公室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4517678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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